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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一)

作者: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
【明慧网2006年7月7日】(中译本,7月6日)

目录

A. 导言
B. 工作方法
C. 指控
D. 取证的难度
E. 取证方法
F. 证据和反证
1. 想象的威胁
2. 迫害政策
3. 煽动仇恨
4. 大规模逮捕
5. 镇压
6. 未经确认的以及失踪的
7. 器官移植的来源
8. 验血
9. 缺少器官的尸体
10.供认
11.招认
12.等待时间
13.网上罪证
14.采访受害人
15.普遍违反人权
16.财务上的考虑
17.腐败
18.立法
G. 证人和调查者的信誉
H. 建议做进一步调查
I. 结论
J. 建议
K. 评论
L. 附录
1) 真相调查委员会的邀请函
2) 大卫麦塔斯的自传
3) 大卫乔高的自传
4) 被采访的人
5) 致中共大使馆的信
6) 中共政权关于法轮功的言论
7) 对法轮功学员的肉体迫害
8) 对被关押法轮功学员验血
9) 在关押中未透露姓名的法轮功学员
10) 失踪
11) 大赦国际就中国每年处决死刑犯人数的统计
12) 缺少器官的尸体
13) 采访笔录
14) 电话调查笔录

电子书:(2007.1.31 增补后的报告将原有的十八种论证方法扩充到三十三种)
《血腥的活摘器官——关于指控中共活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修订版》

报告英文原件下载(723KB,PDF文件)

A.导言

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以下简称“调查真相委员会”)于2006年5月24日来函要求我们帮助调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和雇员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杀害当事人的指控。调查真相委员会系在华盛顿DC注册的一非政府组织,并在渥太华设有分部。这封信被作为一个附件列入了这份报告。包括我们两人在内,很多中国之友都很关注这些指控。鉴于这些指控的严重性和我们对世界各地人权的责任,我们接受了这份要求。

大卫•麦塔斯是温尼伯格市独立营业的一名移民、避难和国际人权律师。他以作家、演讲人和多个人权非政府组织成员的身份积极促进社会对人权的尊重。

大卫•乔高是前国会议员和外交部亚太司前司长。在成为一名国会议员之前,他曾是一名检察官。这两位报告作者的简历都作为附件列入了本报告。

B. 工作方法

我们的调查是完全独立的,与调查真相委员会、法轮大法协会、其它任何组织或政府无关。我们曾寻求到中国进行调查,但是没有成功。但是如果能接触证人和相关机构,我们仍愿意前往中国展开第二阶段的调查。我们采访了多名相关人士,他们的信息作为一个附件列入了本报告。同时,我们阅读了大量得到的相关信息。没有任何人为此报告向我们支付酬金,相反,我们志愿从事这份有意义的工作。

C. 指控

指控称法轮功学员是遍及全中国的活体摘取器官暴行的受害者。这项指控指出强行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在很多地方大量存在,而且是按照一个系统性的政策在执行。

器官摘取是器官移植的一步。器官摘取的目的是提供器官移植所需要的器官。器官移植手术不一定要在器官摘取地方进行。事实上,这两个地方往往是不同的,摘取的器官被运往另外地点进行移植。

这个指控进一步指出器官摘取是在法轮功学员气息尚在的情况下进行的。这些学员在器官摘取过程中或是在手术稍后被杀害。这些手术实质是一种谋杀。

最后,我们被告知这些被杀害的法轮功学员都被火化了。没有任何尸身能供检查之用以鉴定移植器官的来源。

在21世纪的今天,个人生命的价值终于开始得到更广泛的尊重,而这样的暴行竟在一个政府的指挥下进行着,这实在是最令人担忧的。因此,当最早的证人之一,一位非法轮功女士在调查过程中会见了我们并告诉我们:她的外科医生丈夫曾告诉她,在中国的东北,他在2003年10月前(之后他拒绝再进行这样的手术)亲自摘取了一共大约2000名被麻醉了的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我们被震惊了。之后我们的所闻所见几乎都是同等的令人不安。这些在报告中都有论述。

D.取证的难度

这些指控其本身性质决定了它们既难证实又难否认。证明任何指控的最好的证据就是亲眼目击。但是对于这项罪行,获得目击证人是很难的。

如果器官摘取确有发生,那么在场的人不是罪犯就是受害者,而没有旁观者。因为据称受害者都被杀害并火化了,尸身已无处可寻,更谈不上验尸。没有幸存者来讲述他们经历的暴行。那些罪犯不大可能认罪,如果有,他们面对的那将是反人类罪。尽管如此,虽然我们没有拿到完全的坦白证词,但是通过调查人员的电话调查,我们收集到出乎意外多的[对罪行的]承认。

如果这种罪行发生了,那么犯罪现场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旦器官摘取结束,手术室又同其它没有使用的手术室一样了。

中共对人权问题报道的高压控制使对这些指控的评估非常困难。非常遗憾的是,中共压制人权记者和人权卫士。在中国不存在言论自由。那些从中国内部报道侵犯人权事件的人士往往被关入监狱,有的还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名被起诉。在这种情况下,非政府人权组织对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沉默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中共不准国际红十字会或其它任何关注在押人员人权的机构访问关在中国监狱的囚犯。这一现实也使我们失去了一个可能获得证据的渠道。

中国没有信息法律。根本不可能从中共政权获得关于器官移植的基本信息:多少器官移植案例、器官来源、器官移植费用和这些收入是如何被使用的。

为了完成这份报告,我们曾试图访问中国。但是我们的努力毫无结果。我们致函中共大使馆要求面谈讨论入境事宜。我们的这封信被作为一个附件引入本报告。我们的面谈被接受了。但是,会见大卫•乔高的人只是一味的否认这些指控,而对安排我们的访问毫无兴趣。

E. 取证的方法

为了判断这些指控是否属实,我们不得不参照多个证据来决定是否这些证据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画面。这些证据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独立的否认或确认这些指控。但是,当综合考虑时,它们描绘了一个完整的画面。

我们检查的很多证据都不能构成支持这些指控的铁证。但是如果他们不存在或许就能否认这些指控。虽然单个证据或许不能证明这些指控属实,这些证据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考虑到证据是如此之多,表明这些指控是可信的。因为我们能找到的可能否认指控的证据和因素都不能推翻这些指控,所以这些指控属实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证据可以是归纳性的也可以是推论性的。刑事调查通常是推论性的,将许多小证据缝合成一个一致的整体。我们的调查面临的种种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推论方法的使用。尽管如此,我们有一些使我们得以推理演绎在中国曾发生的事情的资料,那就是调查人员的电话调查。

我们还运用了归纳推理,既向前又向后推。比如:如果这些指控是假的,我们如何能知道它们是假的?如果这些指控是真的,有哪些事实是同这些指控一致的?如果这些指控属实,什么能说明这些指控的实际情况呢?回答这样的问题帮助我们得出最终的结论。

F. 证据和反证

我们的调查考虑了所有可以得到的和可能得到的证据及反证。有些证据线索最终没有引向任何结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尽力跟踪调查这些线索。

1)想象的威胁

在1990年代后期,中共将法轮功视为其在意识形态领域垄断地位的威胁。这个“想象的威胁”不能证明这些指控属实。但是,如果中共没有将法轮功视为一个威胁,这些指控的真实性就会打折扣。

法轮功由李洪志先生在1992年5月在东北创立。这是一个古老的修炼方法,有时被叫做中国瑜珈,被认为能促进身心健康。各种气功功法在中共于1949年攫取政权后都受到了压制。但是,这种压制气氛在1980年代有所缓和。

法轮功只是近年来由李先生发展起来的,并带有儒家、佛家和道家的成份。此功法教导人们通过打坐入静和锻炼来改进身心健康。这项运动是非政治性的,修炼者遵循和提倡真、善、忍并且超越了民族和文化的障碍。暴力和法轮功修炼者是水火不容的。李先生将法轮功注册在政府的气功研究协会里,到90年代中期据说已有6千万人修炼法轮功。中国政府的国家体委估计在1999年有7千万法轮功修炼者。

根据2004年耶鲁大学出版的玛莉亚张(Maria Hsia Chang)所著的“法轮功”所述:“据报道,虽然法轮功成员里有老人、学生和农民,但中年人和中产阶级是他们的主体。他们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教师、医生、军人、共党官员,驻外外交人员和其他政府官员。更有甚者,据说中共高层领导的配偶和家人也有是李大师的学员,其中包括国家主席江,朱镕基总理及其它国务委员会官员的配偶和家人。”

法轮功是中国80年代后毛时期信仰真空和党放松了精神控制所呈现的宗教活动大爆炸的一部份。法轮功受欢迎的一个原因是他把现代科学和中国传统结合起来的承诺和努力。

在1999年7月被镇压之前,在许许多多的城市里,法轮功学员定期的聚集在一起炼功。正如玛莉亚张在书中提到,光北京一地就有2000个炼功点。朱镕基总理乐于看到法轮功的壮大,因为法轮功给社会带来了正面的效益,减少了炼功者的医药费用,因为他们通常都很健康。……

江和法轮功的个人冲突从1996年就开始了,张和其他观察家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当时李先生的著作《转法轮》已在全国卖出近一百万册了。民众对法轮功的喜爱已经使包括江在内的神经质的中共领导人开始警觉,害怕他们政治上对抗政府。政府禁止出版《中国法轮功》及其它书籍。张提到:“感觉到他和法轮功受到歧视,而且据报道在政府的胁迫下,李先生于1998年初来到美国,取得了美国的永久居民身份。”

非暴力阶段的镇压活动一直到1998年的5月,一个在政府电视台的被采访的人称法轮功是迷信。根据张的研究,这项指控造成了数百从共产党政府和军队退休的法轮功学员向江上书,要求炼功合法化,但是没有成功。后来党在一本杂志(青少年科技)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控法轮功是迷信危害健康,因为法轮功学员得重病拒绝接受传统治疗。这一指控引发了大量法轮功学员在杂志编辑办公室外的和平抗议。当警察抓捕并殴打学员,一轮在北京首都的抗议出台了。

1999年4月25日,10000至16000普通的中国公民从凌晨到深夜聚集在紫禁城旁的中共首脑机关所在的中南海外,参加者包括知识份子、政府干部和党员。抗议是无声的,没有标语,没有一个政治口号,没有喊出不满的声音。张写道:“在示威的这一天,江坐在高级轿车里绕着中南海转了一圈,透过单向玻璃窗看着外面。那天夜里,很清楚被示威震动了,他给政治局成员写了一封信,向他们保证“马克思主义可以战胜法轮功”。共产党半个世纪的独裁统治在他的眼里一下处在危险之中。

蒙特利尔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及中国现代史专家David Ownby博士,在一篇5年前写给加拿大国际事务学院的论文中,坦率的描述了在2001年中及之前发生的事。David Ownby博士写道:

虽然中共领导[江泽民]指控法轮功为邪教,Ownby博士注意到:“他们在加拿大和美国的修炼没有一点让人看到有人们通常认为的邪教因素。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邪教指控不能令人信服,除非中共政权允许第三者到中国去证实他们的指控。中共实质上是惧怕法轮功有大规模调动学员的能力。

2) 迫害政策

如果摘取法轮功修炼人的器官在中国是一个普遍现象的话,人们也许认为政府某些方针政策在起作用。其实不然,在中国制定政策的保密程度使我们无法知道这类政策是否存在。然而,我们确切知道的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真实存在的,有官方政策。

在这个报告后面,我们附了一些由中共政权和中共制定的强硬政策条文,指明迫害法轮功,包括肉体迫害,是中共政权和中共制定的,这些条文政策和我们听到的指控是相吻合的。

据当时北京市政计划办公室的副主任李百根说,1999年“610办公室”的三个负责人召集了3000政府官员在人民大会堂开会,讨论镇压法轮功,然而进展不顺利。北京周围的上访人员不断。610办公室的头目李岚清,口头传达了政府对法轮功的新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看来从那次会议以后,被警察迫害死的法轮功学员就被说成是自杀了。

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告诉我们,在中国不同的地方都有政府执法人员威胁法轮功学员说,“打死法轮功学员算自杀,尸体直接火化”。

3) 煽动仇恨

在中国,法轮功学员在语言和行动上都受到了人性的剥夺。政府制定出方针政策进行大规模的煽动,由此为镇压寻找理由,胁迫人们加入镇压行列,打击任何可能的反抗。对这个群体使用的语言,已经成为对一个群体进行大规模人性迫害的标志和预兆。

根据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消息来源,中共政权采取三种策略试图击垮法轮功:对拒绝放弃信仰者实行暴力手段制裁;用对所有法轮功修炼者进行强制“洗脑”的方式迫使他们放弃和背叛法轮功,并且大量使用媒体喉舌造势的方式煽动民意仇视法轮功。

最典型的媒体造势发生在2001年1月23日,政府宣称有五个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进行自焚,五人中包括一名12岁的女孩和她的母亲。事件发生后,政府喉舌部门在全国范围反复播放小女孩灼烧过的身体的可怕的图象以及抹黑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刻意导向民意。人们在相当程度上怀疑这整个事件是由中共政权导演的。

仇恨煽情虽然不足以构成具体的迫害,但它却足以促成任何甚至所有最坏的迫害方式。

如果没有这类怨恨的宣传,难以想象我们目前听到的这些指控的真实性,事实上在这类仇恨的煽动下,就会促成人们参与反对法轮功的行为——摘取他们的器官而使他们被杀害身亡——甚至不认为有什么不妥。

4) 大规模逮捕

尽管[中共官方]媒体极力造势,每天仍然有数百至数千的法轮功修炼者到北京上访和打标语横幅,呼吁给予他们合法炼功的权利。目前定居澳洲的作家曾铮当时住在北京,她通过特殊渠道获取的机密文件使她确信,到2001年4月底为止,被抓捕的法轮功修炼者已经达到八十三万之多。

如果说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任意无理秘密拘留不足以证实这个指控,或反过来说,如果这一大群人没有被拘留正好破坏了这个指控。那么,当一个庞大的人群,成为一个政府任意行使它的狂妄和权力的目标,而他们却没有任何形式的权益保障的选择时,就恰恰提供了一个潜在的强迫性的器官摘取的源泉。

5) 镇压

对法轮功的镇压包括一支由江泽民建立的特种部队610办公室,610办公室在每个省、市、县、大学,政府部门和政府拥有的企业为镇压打前锋。江对610办公室的命令是“根除”法轮功。这包括在1999年的夏天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关进监狱和劳教所。根据美国国务院2005年关于中国的国家报告,中共警察管理着数百个拘留中心,有340个“劳动再教育”中心就能关押30万人。报告也表明在被关押期间死亡的法轮功学员的人数估计有几百到几千人。

联合国关于酷刑的特别调查员在最近的报告中注意到:

“自2000年以来,特别调查员和他的前任已经就314个酷刑案件向中国的政府报告。这些案件代表1,160人。”并且“除这个数字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个2003年收到的案件(E/CN.4/2003/68/Add.1 para. 301)详述了数千法轮功学员受到虐待和酷刑。”

此外,报告表明有66%的酷刑和虐待的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其他的受害者包括维吾尔人(11%),性工作者(8%),西藏人(6%),维权人士(5%),政治异议人士(2%),以及其他人(感染艾滋病者和宗教团体的成员占2%)。

1999年及在以后的时间里,所有的地方政府都被赋予了无限的权力以贯彻北京的命令。这包括后来导演的许多闹剧以使中国的民众相信法轮功学员自焚,杀死、伤害家庭成员,以及拒绝医疗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欺骗活动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许多中国人明显的接受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观点。只是在1999以后,全国人大才通过了针对法轮功的新的法律,企图使其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合法化。

两年后(2001年8月5日),华盛顿邮报北京局发出的一个故事描述了610办公室和其它中共政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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