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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吉林省集安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岩发的责任人的通告

【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2011年2月13日

自1999年7月以来,吉林省集安市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 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 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董岩发,男,53岁,吉林省集安市法轮功学员。董岩发以前身患多种疾病,性格暴躁,自从修炼法轮功后 身体恢复了健康,暴躁的性格也彻底改变了。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董岩发因善意地向当地派出所讲述自己在炼法轮功后的变化,遭到集安市公 安局绑架、非法关押及判刑。2001年4月29日,董岩发被迫害致半边身体失去知觉,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警察怕承担责任,才将董岩发放回。2009年4 月12日晚,集安市国保大队警察闯入董岩发家,将他绑架到集安市看守所,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书籍等。5月18日,董岩发他被非法批捕,于 2009年8月9日被集安法院非法判4年徒刑,非法关押在吉林四平石岭监狱。因长期遭受迫害,董岩发患上了脑血栓、糖尿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由于怕承担 责任,狱方同意保外就医。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却千方百计阻扰,拒绝签字,致使病情日趋严重的董岩发,无法回家做有效医治。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集安市主管司法副市长康宝生;集安市“610办公室”主任徐青-;吉林省集安市政法委书记于文泉,政法委副书记春胜;集安市公安局长孔斌,原公安局副局长孔宪超,集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郑晓红,大队长姚新猛,集安市检察院公诉科代理检察员金叶;集安市看守所政保科科长玉波,副监区长周继佳;集安市法院院长祁明杰;黎明边防派出所;吉林省四平石岭监狱。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势,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 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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