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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吉林省集安市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王丽艳的责任人的通告

【转自“追查国际”网站】

(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日)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 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本组织从即日起对 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追查案由简介:2009年7月24日晚上,吉林省通化市法轮功学员王丽艳被集安市头道派出所警察绑架。2009年11月28日上午9点30 分,集安市法院对王丽艳进行非法庭审。当庭公诉人以所谓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丽艳非法提起公诉,王丽艳的辩护律师则反驳他们所说的没有法律依 据,要求出示相关的法律条文,遭到当庭法官的无理拒绝的。公诉人又列举了一些所谓的证据,律师要求提供证据的证人到庭,公诉人竟无言以对;律师要求提供物 证的原物,公诉人也无法提出。另律师在为王丽艳做无罪辩护期间,多次遭到法官、公诉人非法强行打断。王丽艳在当庭也提出曾经被警察刑讯逼供,被强行拽着手 在一张白纸上按手印。律师在做最后辩护陈述时,再次要求集安市法院出示他们行为合法的法律依据,院方不仅无法提出,法官还强行打断律师,在律师没有做完辩 护陈述的情况下宣布休庭。2009年12月17日,王丽艳被集安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已提出上诉。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吉林省集安市政法委书记于文泉、副书记陆春胜;集安市副市长康宝生(主管司法) ;集安市610办公室主任徐青;集安市公安局局长孔斌,国保大队大队长姚新猛,教导员郑晓红(女);头道派出所所长杜国良、副所长李洪伟,教导员王永利,警察孙涛;集安市法院审判长孙建华;集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崔胜实,公诉科张福生,公诉科代理检察员张金叶(女);集安市司法局局长宋厚祥

中共自建政以来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罪行,已经民心丧尽。大纪元时报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后引发了中国大陆六千多万人宣布退出中共党(团)组织 的大潮,退出中共人数每天仍以三至六万人的数量持续发展;二零零零年以来中共在中国多数省市设有地下集中营秘密非法关押杀害法轮功学员,从健康正常的法轮 功学员身体上强制摘取心、肝、肾、肺和眼角膜等器官供移植使用,因主要器官被摘除而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尸体被就地焚化灭迹。这种灭绝人性的暴行引起国际社会 的强烈谴责!“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已成立。自二零零三年以来包括江泽民在内的涉嫌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已有三十人在国际上被以“群 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正式起诉。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追查国际”全面启动了 “全球监视追踪系统”,涉案凶手和直接责任人会被列入全球监视追踪名单。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 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及海外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藏匿转移)的情况,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

附件 :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 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 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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